053-環保署公告「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(文件)之申請」修正內容
「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(文件)之申請、變更或展延,及檢測申報之對象與作業方式」業經環保署於105.5.19日以環署水字第1050038631號公告修正,並自即日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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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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